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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否可以转小规模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0-05-13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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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0-05-12 14:31

  留言标题:现在是否可以转小规模纳税人

  留言内容:我的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公司,现在想转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复时间:2020-05-13 11:00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六条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 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二条规定: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表样见附件),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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