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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个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专业阶段合格证是否可以申报抵扣?

发布时间:2020-05-19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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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0-05-13 13:41

  留言标题:中国注册会计师个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专业阶段合格证是否可以申报抵扣?

  留言内容:中国注册会计师个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专业阶段合格证是否可以申报抵扣?

 

  答复时间:2020-05-19 13:45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仅取得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不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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