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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出口零税率企业出口退税问题

发布时间:2020-07-08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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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0-07-03 16:25

  留言标题:技术出口零税率企业出口退税问题

  留言内容:你好,请问一下申请了技术服务出口零税率的企业就必须放弃出口退税无纸化了吗?  

 

  答复时间:2020-07-08 13:58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2号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出口企业,可成为无纸化管理的试点企业:

  (一)自愿申请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工作,且向税务机关承诺能够按规定将有关申报资料留存备案; (二)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 (三)有税控数字签名证书或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数字签名证书; (四)能够按规定报送经数字签名后的出口退(免)税全部申报资料的电子数据。

  对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部分视同出口货物等没有出口报关电子信息的,暂不实行无纸化管理。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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