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0-07-21 16:11
留言标题:电子发票上是否有发票签章
留言内容:你好,我在上海取得的餐费电子发票上,没有发票专用章,该公司表示现在新版电子发票没有签章。请问这是上海税务的新规吗?
答复时间:2020-07-22 10:22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