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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采样证个税扣除

发布时间:2023-04-12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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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3-04-11 10:20

  留言标题:核酸采样证个税扣除

  留言内容:请问核酸采样证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件扣除吗?

 

  答复时间:2023-04-12 10:51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核酸采样证”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举的职业资格范围内,无法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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