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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扣除

发布时间:2023-06-08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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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3-06-07 11:02

  留言标题:年金扣除

  留言内容:我在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时,发现在“其他扣除项目”中有年金扣除,请问这个年金扣除的是单位缴费部分还是个人缴费部分?

 

  答复时间:2023-06-08 13:12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是个人缴费部分。

  个人所得税法所称的“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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