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旅客运输服务如何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发布时间:2023-09-12 09:47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留言时间:2023-09-11 17:15

  留言标题:旅客运输服务如何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留言内容:旅客运输服务如何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答复时间:2023-09-12 09:47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发票填开】-【立即开票】模块,可以开具成品油、建筑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旅客运输服务等“特定业务”数电票,输入项目名称后开票方式将自动切换为特定业务,点击“继续添加”按钮后将带出特定信息。

  开具旅客运输服务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纳税人必须填写出行人、出行日期、出行人证件类型、出行人证件号码、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类型、等级等特定要素。注意,仅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的特定信息存在批量导入功能。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