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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如何开具职工社保费缴费记录?

发布时间:2024-01-0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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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4-01-05 16:33

  留言标题:单位职工如何开具职工社保费缴费记录?

  留言内容:单位职工如何开具职工社保费缴费记录?

 

  答复时间:2024-01-08 11:09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1.对于需打印2023年12月所属期及以后的缴费记录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为单位职工开具社保费缴费记录。用人单位在完成社会保险费缴费后,即可为单位职工开具职工社保费缴费记录。

  具体路径如下: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人单位)——证明打印——职工缴费记录打印。

  2.对于个人申请打印近5年养老保险参保情况的,2024年底前社保部门仍按原规定、原渠道对外出具。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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