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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合同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4-12-16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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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4-12-13 16:46

  留言标题: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合同有效期

  留言内容:请问我公司跨省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尚未确定项目完成时间,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时应当如何选择合同有效期?

 

  答复时间:2024-12-16 09:42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可以无限次延期,您可以先估算一个项目完成时间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已报告未报验和已报验未反馈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可以进行延期操作。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菜单。

  选择需要延期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延期】。

  弹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窗口,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合同的最新有效期止,点击【提交】。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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