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5-12-17
留言标题:电子客票行程单改签费抵扣
留言内容:请问公司员工在国内出差取得了电子客票行程单,其中行程单上单独注明了改签费,改签费这部分金额可以抵扣进项吗?
答复时间:2025-12-19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列明的机票改签费,属于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范畴,因此可以抵扣进项。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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