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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开具操作手册

发布时间:2021-06-2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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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可使用此功能进行《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的开具。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已完成非税收入款项缴纳;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开具

  四、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证明开具”模块,在弹出页面右侧选择“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开具”,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一)开具统一票据

  

 

  

  1. 输入查询缴费日期,点击【查询】。系统将根据查询条件查询可进行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开具的费款信息。注意仅支持2019年12月25日以后缴纳的非税收入的开具,在此日期之前的需要在“税收完税证明开具(表格式)”模块进行开具。

  2. 在查询结果中选择需要开具的费款信息,选择完后点击【开具】,系统将进行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的开具。开具成功后,可选择立即下载,也可通过补打功能进行补打。

  (二)统一票据补打

  原来未下载统一票据或原来开具的统一票据已丢失的可使用此功能,进行统一票据补打

  

 

  

  1、选择原统一票据开具的时间起止,点击【查询】,查询已开具的统一票据信息。

  2、选择需要补打的统一票据信息,点击【打印】,对统一票据进行补打。

  至此,本业务完整流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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