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文件,对本区2020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鉴定完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二十条规定,现将鉴定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0年7月22日
各位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文件,对本区2020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鉴定完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二十条规定,现将鉴定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