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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上海宝山区高境镇养老院等3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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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宝发〔2023〕7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3-04-20
索引号:SY7374788260202200032
主题分类: 税收征管信息

名称: 关于认定上海宝山区高境镇养老院等3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宝山区高境镇养老院等3家单位获得上海市宝山区2023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具体认定信息如下:

  上海宝山区高境镇养老院,税号 523101130512790802,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上海市宝山区青年企业家协会,税号51310113MJ5159431R,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上海市宝山区传承末茶道协会,税号51310113MJ515944XH,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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