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2021年12月13日研究,决定:
鉴于陆琛凤同志自愿提出辞职,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
免去陆琛凤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1年12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2021年12月13日研究,决定:
鉴于陆琛凤同志自愿提出辞职,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
免去陆琛凤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