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2021年12月8日研究,决定:
胡丹丹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为1年,任职试用时间自2021年12月8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1年12月20日
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2021年12月8日研究,决定:
胡丹丹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为1年,任职试用时间自2021年12月8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