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法制科、个人所得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财务管理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2025年10月13日决定,杭佳等4人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杭佳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
曹舒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戴友庆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
邢佳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财务管理科科长。
任职时间均自2024年9月20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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