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2026年2月9日决定,樊倩文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樊倩文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副科长。
任职时间自2024年7月29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6年2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2026年2月9日决定,樊倩文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樊倩文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副科长。
任职时间自2024年7月29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