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第七税务所、第十三税务所、第十八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2026年2月9日决定,吴箬筠等4人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吴箬筠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
陈晓晴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七税务所副所长;
许雷刚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副所长;
孙雷英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副所长。
任职时间均自2025年1月16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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