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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小窍门2020版

发布时间:2020-08-0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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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

  疫情期间涉税业务怎么办?复杂税收问题哪里询?2020版“办税小窍门”来啦,您关心的问题全都有,助您轻松办税,快来看看吧!

  一、“办税小窍门——非接触式服务”

  Q1:什么是“非接触式服务”?

  A1:“非接触式服务”是指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以及邮寄办税等形式进行的远程办税、不见面办税,主要包括全程网上办、发票专业配送、涉税事项结果邮寄、线上咨询、预约办等。我们将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完网上办税系统、自助办税终端等功能,简化办税缴费事项办理流程,拓展“非接触式”事项范围,规范办理事项标准,逐步实现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常态化奠定基础。

  Q2: 什么是全程网上办?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办理呢?A2:全程网上办是指所有涉税缴费事项流程,都可以实现网上办理,无需上门报送纸质资料或上门领取结果通知书。上海市税务局依托一网通办、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网上渠道,最大程度开展不见面、“非接触式”办理,让大家足不出户、办税无忧!

  Q3:哪些事项可以全程网上办?又该如何操作呢?

  A3:上海税务目前已经实现了240项业务全程网上办,并推出了“全程网上办”清单。清单范围内事项都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并领取结果,同时税务机关还将持续扩大事项范围,提升办税效率。具体内容可以查看以下网址: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xxgk/tzgg/202002/t452319.html(第一批)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xxgk/tzgg/202003/t452781.html(第二批)

  Q4:如果想要预约办税,该如何操作呢?

  A4:目前有三种渠道可以进行预约:

  (1)上海税务微服务小程序预约流程:扫码进入小程序——点击【预约】——【企业预约】——【绑定新企业】——选择需申请的企业(已绑定的忽略该步骤)——选择您所需要预约的大厅、预约的项目、预约日期及时间段,点击预约——核对信息,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并【确认】,系统会提示您【预约成功】。

  (2)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流程:关注并点开【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办税】——上海税务微服务(后续流程操作和小程序预约一致哦)。

  (3)电子税务局预约流程: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互动中心】——【大厅预约】——选择您所需要预约的大厅、项目、日期以及时间段,点击预约——打印并携带预约单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

  小贴士:通过上海税务微服务小程序、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预约的纳税人,在到达办税服务厅后,打开【我的取号】界面,直接选择现场换号,也可以在大厅取号机选择“预约换号”,在感应区扫一扫小程序的预约二维码,换取纸质票号,稍等叫号就可以办理业务啦~

  Q5:哪些事项可以提前预约呢?

  A5:全市办税服务厅对可办理的涉税(费)业务均提供预约服务哦!

  Q6:预约办税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A6:(1)预约功能不支持预约办理当天的业务,可预约第二天起3个工作日内的大厅办税服务,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办税服务厅、事项、日期和时段。

  (2)您需要遵守预约时间,通过小程序现场换号或者通过大厅取号机换号。

  (3)如果预约成功后无法按时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可提前2小时取消预约哦。

  Q7:现在只能到办税服务厅申领发票吗?

  A7:不一定哦!除办税服务厅外,纳税人还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发票网上申领(专业配送),专业配送具体名单会由各主管税务机关定期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税务机关将对符合条件且自愿选择发票配送的纳税人实行免费配送服务。

  Q8:发票配送是一种领票新形式,但是安全有保障吗?

  A8:当然有保障!为了保证发票配送安全,税务机关和EMS通过“发票配送+密码投递”形式,为发票配送安全加码。纳税人在网上申领发票成功后,当发票从总货仓发货后向纳税人手机发送一段特定密码,配送员送达时需向纳税人索取该密码以确认妥投。同时,大家还可以通过EMS微信公众号或者电子税务局“事项进度”模块查看实时物流动态,保障疫情期间发票管理安全。

  Q9:现阶段可以申请的发票种类有哪些呢?

  A9:准予申请票种为目前仍在使用的票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卷票)、通用定额发票。

  Q10:公司受疫情影响,无法在申报期内进行申报,还能进一步延期吗?

  A10:目前,各省市税务局都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延长了申报期限,在延长本月申报纳税期限的基础上,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哦。

  Q11:延期申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A1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查验后退回)。如果由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还需提供: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查验后退回)。

  Q12:公司由于疫情申报逾期,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吗?对于下一年度的纳税信用登记评价是否有影响呢?

  A12: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

  Q13:疫情防控期间,办税服务厅有哪些防控措施呢?我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A13: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选择“非接触”式线上办理途径,如果您有特殊情况必须至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我们建议您在前往办税服务厅前,通过提前取号、预约等方式,避免长时间排队。在前往办税服务厅前,请配合现场疫情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口罩、出示随申码、接受体温检测。我们办税服务厅已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并在导税台放置洗手液、酒精棉等供纳税人自行取用,所有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竭力为您提供安全的办税环境和优质便捷的服务,请您放心哦。

  二、“办税小窍门——助力复工复产”

  Q1: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后,发票应如何开具呢?

  A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哦。

  Q2: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减征增值税政策实施期间误开具了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3%征收率的发票,还是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减按1%申报缴纳增值税呢?

  A2:在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征增值税政策实施期间,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开具了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小贴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如实开具发票。纳税人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政策的,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1%”字样。今后,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Q3:按照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至12月份享受减征或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果在此期间,有购买方要求我单位必须为其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开具专票后,我单位的其他业务是否还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减征或免征增值税政策呢?

  A3:可以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为购买方就某一笔业务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就该笔业务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未开具专用发票的其他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减征或免征政策。

  Q4:公司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吗?

  A4:当然可以!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会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哦!纳税人如果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了延期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在批准的期限内缴纳税款额,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

  三、“办税小窍门——简便享受政策”

  Q1: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需要备案吗?

  A1:纳税人享受上述优惠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哦!

  Q2:如何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的优惠政策呢?

  A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该优惠政策无需备案,只需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Q3: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出口退税有便捷方式吗?

  A3: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均可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受理申报后,经审核不存在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等疑点的,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

  四、“办税小窍门——多形式宣传辅导”

  Q1:如何轻松获取最新的税收政策呢?

  A1:您可以通过上海市税务局网站、上海税务微信微博,电子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区等处,轻松获取各类税收政策。此外,你也可以关注主管区局的微信公众号,更有针对性的了解各类税收政策。

  Q2:除了文字类的政策宣传,其它类型的宣传资料在哪里看呢?

  A2:(1)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这里长期发布各类长图、H5、短视频等形式的宣传产品,以通俗易懂的形式解析各类税收政策和便民办税举措,非常及时有效。

  (2)上海税务网站:上海税务网站的纳税人学堂专栏,邀请专业师资将各类最新政策录制为讲解视频课件,方便纳税人在线浏览,进行深度学习。

  (3)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该平台拥有视频点播、在线直播、办税指南等多种宣传频道,可以观看各类税宣动漫,在线参加税务机关直播课程,自助查询各类办税指引等,简单好用。

  Q3:在办税服务厅如何获得宣传资料?

  A3:本市各办税服务厅都设置了宣传栏,相关最新税收政策、办税指引等内容会以海报、宣传册、宣传单页、电子屏展示等多种渠道进行展现,您只要多加留意,就可以轻松获取有关宣传内容啦!

  Q4:如何参加各类培训辅导?

  A4:(1)您可以关注您所属分局的微信公众号,各分局会根据工作安排不定期发布各类培训信息,您可以主动报名参加。

  (2)上海税务网站纳税人学堂专栏有本市各分局培训信息公告,您也可以通过相关页面,报名参加。

  (3)各办税服务厅还设置了导税台、现场咨询室,您如果有需要,可以在那里与税务干部面对面交流,获得帮助。

  Q5:遇到集中性的专项工作,会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么?

  A5:会的!例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等工作,税务机关都会主动组织各类专项培训;或者按照行业、企业规模等维度面向各类纳税人开展分类分级辅导,通过面对面或“网上直播”等方式,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五、“办税小窍门——12366纳税服务热线”

  Q1:税收业务不熟悉,遇到难题应该找谁求助呢?

  A1:建议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平均每秒钟就有一个电话呼入,我们的接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可以说是一打就通、快速响应。如果您在非工作时间有税收问题需要咨询,也可以选择体验智能咨询,机器人坐席“税精灵”提供全天候税收咨询服务。

  Q2:我到哪里能找到“税精灵”?有没有快捷方便的方式?

  A2:您可通过上海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12366纳税服务平台进入智能咨询系统。我们的智能机器人坐席“税精灵”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服务,无论使用手机还是电脑,您都可以随时与它进行一对一在线交流,快速满足您的咨询需求。同时,也可以在12366纳税服务平台留言并留下联系方式,坐席人员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回复。

  Q3: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真的能解决我的问题吗?

  A3:纳税咨询服务我们是专业的,有问必答、有需必应。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您提供纳税咨询、服务投诉、涉税举报等服务,超过98%的涉税问题坐席人员都可以直接解答。对于暂时不能回复的个性化问题,在承诺期内也会有业务专家主动联系为您答疑解惑。

  六、“办税小窍门——不动产一窗受理”

  Q1:上海税务部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实行不动产交易“一窗受理”(暨“房地产交易业务联办”)服务改革,对个人房产交易环节有哪些优化呢?

  A1: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将登记窗口和办税窗口的功能进一步整合,对外统一设置“综合受理”窗口,一窗收取交易、登记、办税业务所需资料,按需内部流转。同时将税务后台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自然日内,交易双方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缴税并领取不动产权证。

  Q2:听说企业间不动产交易更加便捷了,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A2:目前各区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设立了企业不动产转移服务专区,进一步整合优化缴税、登记工作流程,税务部门采用“自主申报、告知承诺、当场完税、事后复核”的办税模式,可以会同不动产登记部门共同实现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当场缴税、当场发证呢。

  七、“办税小窍门——网上便利办税”

  Q1:电子税务局操作中遇到困难,阅读了操作手册,但还是无法解决问题,该如何寻求帮助呢?

  A1: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通过右侧“在线咨询”功能(或首页-互动中心-人工咨询解答),及时获得帮助;您也可拨打系统服务商电话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Q2:使用电子税务局会出现网络故障的情况么?

  A2:为使您工作时段可正常使用电子税务局,系统维护会选在非业务繁忙时段进行。偶尔产生的“系统开小差”问题,也会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Q3:想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但会不会操作很复杂呢?

  A3:电子税务局设计秉承简洁高效的原则,操作流程简单,界面友好,功能节点设置清晰,更便于您办理涉税事项呢!小贴士: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会持续更新操作手册,您可以参考哦!

  Q4: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的渠道有哪些呢?

  A4:为便利操作,我们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会自动计算出您的预缴税款与应纳税额。

  Q5:听说可以简易申报申请退税,如何操作呢?

  A5:如果您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没有取得境外所得,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我们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和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您可以在5月31日前,通过填写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Q6: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时发现有几笔收入没有取得过,该如何处理呢?

  A6: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端或者WEB端提起申诉。建议您在APP内,点击首页【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记录年度及所得的类型,如对某笔收入明细有异议,可点击该笔收入,在收入纳税明细详情右侧点击【申诉】提起申诉哦。

  Q7:发起申诉后,可以在哪里查看处理进度?多久能得到处理呢?

  A7:提交申诉后,系统会通过站内消息提醒您申诉处理进度情况。您也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端【其他查询】-【异议处理查询】在线查询申诉记录的处理进度和当前状态。

  Q8: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进行网上申报?

  A8: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已经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eTax@SH3电子申报软件进行了升级改造,并上线了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功能,您可以在电子报税软件中填写、发送呢!

  Q9:自助办税终端操作复杂么?

  A9:自助办税终端本身操作简单易懂,机身上贴有清晰规范的指示表示和操作说明,工作时间还有专业维护人员在现场随时提供操作帮助和辅导哦!

  Q10:使用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发票如遇技术问题要怎么处理?

  A10:增值税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稳定,操作简便,故障率低。对使用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常见技术问题,您可以拨打12366咨询。除此之外,您也可以拨打下列电话咨询:宝山企业请咨询百旺金赋咨询热线:4006112366或者23539199;

  八、“办税小窍门——涉税事项办理”

  Q1: 电子营业执照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或者电子申报么?

  A1:可以!4月1日后对于新办企业不再发放法人一证通介质,电子营业执照取代法人一证通,应用项目与法人一证通一致。

  Q2:个体户能免费申领税务UKey吗?

  A2:可以!未购买过税控盘、未领取过发票的个体户可免费申领税务UKey哦!

  Q3:税务UKey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么?

  A3:可以哦!自2020年3月2日起,在全市范围推行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免费税务UKey后可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上开具发票。自2020年4月1日起,将进一步扩大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上使用税务Ukey开具发票的适用范围,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Q4:企业要办理注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A4:在电子税务局免登录功能里找到税务注销预检,输入税号即可查看您所需要的注销材料哦!

  Q5:因行动不便不方便来大厅,可以在网上办理注销吗?

  A5: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清税注销套餐”,并根据“清税注销套餐”验证提示信息办理相关事项。符合条件有存量发票的企业,疫情期间可选择通过邮寄的方式,先自行作废空白发票,再将税控设备及承诺书邮寄到税务局办理注销税控设备事项。

  Q6:企业符合即办资格验证,可以当天领取注销结果么?

  A6:可以!符合即办资格验证的企业,在办理完所有注销相关事宜后即可当场领取清税证明。

  Q7:新办纳税人第一次申领发票可以让公司财务去吗?第一次申领有没有数量限制呢?

  A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第一条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当日办结:

  (一)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经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需要采集、验证法定代表人实名信息的纳税人范围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二)纳税人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求,主动申领发票;

  (三)纳税人按照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第三条规定,税务机关为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

  Q8:网上申领发票专业配送对企业有什么要求?申请完成后要做些什么呢?

  A8:目前由于新冠疫情,税务部门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在为纳税人提供安全、高效、便利服务的同时,切实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税务机关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已经实现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的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使用网上申领方式领用增值税发票。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完成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进度。待办理状态为“已出票待邮寄”后,可打印专业配送收票单,并请按收票单上要求办理签收,签收后至开票软件下载电子数据。

  Q9:若想申请发票临时增量,要怎么操作呢?

  A9:您可在每月最后五日之前,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提出申请,路径如下: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超限量领购发票购票特批。

  小贴士:事项结果通知书也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上打印哦!

  Q10: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疫情期间规定的增值税减免税政策,但是由于下游企业坚决要求3%专用发票,所以打算放弃减免税。请问需要填写《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吗?如果放弃,是不是36个月内所有的减免税优惠都不能享受呢?

  A10: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减免税优惠,也可以选择放弃减免税。放弃减免税优惠不需要填写《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也不影响享受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

  Q11:公司在2月份办理了1月份所属期的延期申报,在3月申报1月所属期税款的时候,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能把进项发票勾选到1月所属期吗?

  A11:可以!您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的“延期抵扣勾选”功能,确认税款所属期为1月份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

  Q12:现在个体户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发票专业配送吗?

  A12:可以!个体工商户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税务局申请,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即可申请发票专业配送哦!

  Q13:新办、变更、注销办理流程总是搞不清,怎么办?

  A13:导图来帮您,清晰又明了!

 

  

导图集合(新办、变更与注销)

  新办导图

  注销导图

  变更导图

  九、“办税小窍门——纳税信用成果运用”

  Q1:复工复产遇到资金难题怎么办?

  A1:针对当前不少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上海税务部门联合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银税互动”服务,在上海有60家银行可供您选择申请贷款,您可通过“银税互动”服务平台(网址:http://tax.shbanking.cn/)线上办理,无抵押、纯信用、低利率、网上办、速到账。

  Q2:请问什么样的企业才有资格申请“银税互动”呢?具体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A2:近期,国税总局进一步扩大“银税互动”可申请企业范围,信用等级为A、B、M级的纳税人均可申请。您只需登录“银税互动”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税务授权,系统自动填写涉税信息,完成申请流程后,您可在导航中点击“进入平台”按钮查看申请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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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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