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条件
1.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2023年1月1日起,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现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因此,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费用支出在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我不是孩子亲生父母,但是承担了他的抚养和教育义务,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 答:一般情况下,父母负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对情况特殊、未由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未成年子女,相应的义务会转移到其法定监护人身上。因此,假如您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其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您就可以依法申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4.父母双亡的小孩由亲戚领养,但未到相关部门完成领养手续办理,是否可以由实际领养人享受子女教育扣除政策? 答:根据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对情况特殊、未由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未成年子女,相应的义务会转移到其法定监护人身上。因此,如果该亲戚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其负有扶养和教育义务,该亲戚就可以依法申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5.残障儿童,由于身体原因无法接受义务教育,送至托管班,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3岁到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残障儿童,其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对于已达到入学年龄,将儿童送入有学籍的特殊教育学校的父母,也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6.通过福利院资助助养的孩子,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的扣除?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如纳税人与所助养的孩子不构成上述关系的,不能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二、重组家庭 7.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 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2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三、受教育地 8.父母是中国国籍居民个人,子女是外国国籍,分别在境内和境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子女为外国国籍,无论接受境内还是境外学历教育,均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9.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10.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四、升学、休学衔接(参军、跨境联合培养) 11.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可以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2.在大四期间保研、考研成功,9月研究生入学,大学毕业到9月入学期间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吗?大学毕业后一直备考研究生,未就业,后考上研究生,此段备考期间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吗? 答:问题1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连续性学历(学位)教育的升学暑假期间可以正常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问题2不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待业备考期间未取得相关学籍证明,且实际未接受全日制教育,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13.子女大学毕业,研究生在国外在读,已办理了学籍,还没有入学,在国外学校办理了休学,明年去上学。休学(非因病休学,是学校统一规定先办学籍入学,明年统一开学的)期间在国内上班实习。纳税人咨询,休学期间该子女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研究生正式开学后该子女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由于已办理了学籍,且为非主观原因的休学,因此休学期间以及研究生正式开学后父母可以正常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4.寒暑假算不算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期间内? 答: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15.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是否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 答: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6.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国外读书几年,是否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答:一般情况下,参加跨校联合培养的学生,原学校保留学生学籍,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 五、涉及继续教育 17.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答: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由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在受教育期间,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六、填报注意事项 18.填报子女教育扣除时,我该怎么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答: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时点。如果填写了教育终止时间,从次月起,就不再继续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如果您的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即将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则无需填写,否则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19.我女儿8月之前在境内上本科,从9月开始在境外上研究生,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子女教育项目是填写一条高等教育信息还是需要填写两条高等教育信息? 答:对该情形,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在一个年度中间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年度中间无需细化填写。但下一年度,需按照新的信息填报。 20.前两年在中国读书,后两年在国外读书,现在填写信息选择中国还是境外?证书由境外发放,没有学籍号,怎样填写信息,是否可以扣除? 答:目前,子女教育允许扣除境内外教育支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仅限于境内教育,不包括境外教育。如符合子女教育扣除的相关条件,子女前两年在国内读书,父母作为纳税人请按照规定填写子女接受教育的相关信息;后两年在境外接受教育,无学籍的,可以按照接受境外教育相关规定填报信息,没有学籍号可以不填写,但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留存相关证书、子女接受境内外合作办学的招生简章、出入境记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