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纪检组根据《上海市税务系统以案促改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结合近期自办查处的典型案件,切实发挥协助引导推动作用,协助督促做好以案促改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根据案件通报有关制度规定,将案情在区局范围内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直指问题、切中要害,杜绝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遮遮掩掩。组织各党支部、各单位(部门)开展一次专题廉政警示教育,将违纪案件查处情况传达到每一位税务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身边案例警示作用。拓展用好《以案明纪(六)》、《警钟长鸣(五)》等警示教育书籍,教育引导广大税务工作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是深入剖析问题,推动落实整改。落实“一案一剖析”,深入分析和总结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在制度机制、管理监督等方面的短板、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各责任主体对症下药、综合施治。列席案发单位党员大会,督促指导加强案例剖析,找准问题症结,深入研究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督促提醒受处分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就受到的处分作出说明,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
三是落实回访制度,突出组织关怀。在对受处分干部宣布决定前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剖析违纪行为发生的根源,督促其从中吸取教训,帮助受处分干部更加认清错误问题,找准整改方向。坚持对受处分干部开展常态化回访教育,动态掌握被处分干部整改工作表现情况,做好教育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