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扛牢纪检专责监督职责,健全“点、线、面”自查工作机制,根据市局党委纪检组下发的《关于在本市税务系统开展<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税务系统公务接待正面清单>落实情况自查及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自查及监督检查。
“面”上发力,巩固从严氛围。纪检组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在面上持续发力,推动上下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加强组织领导。区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次自查,第一时间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今年审计、巡察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一并开展自查及监督检查。迅速部署安排。纪检组召开组内会议,按照部门职能、条线权限对税务总局党委出台的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5项负面清单、公务接待8项正面清单进行责任划分,确保此次自查工作责任到岗、压力到人。及时通知到位。及时下发了通知及两个清单自查任务分解表,明确要求各党支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对照两个清单的要求,逐条逐项开展对照检查。
“线”上牵引,自查紧抓落实。各党支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照自查任务分解表全面开展自查,把自查“规定动作”执行到位。坚持党建引领。各党支部通过支部学习、主题党日等形式,传达学习《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税务系统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负面清单(试行)>和<税务系统公务接待正面清单(试行)>的通知》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对照检查。强化职能担当。各相关科室紧紧围绕工作职能、工作权限,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任务分解表》及《税务系统公务接待正面清单(试行)》进行对照检查。深化整治成效。在两个清单对照自查过程中,结合今年以来审计、巡视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点”上整合,强化监督检查。9月22日至23日,纪检组围绕《负面清单》中第三类、第五类、第十一类、第十四类等内容,对办公室、财务管理科、纳税服务科、组织人事科等职能部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对自身开展自查,对党支部开展随机抽查,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坚决纠“四风”“刹歪风”“树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