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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税务局召开2020年第1次组织收入工作例会

发布时间:2020-01-20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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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税务要闻

名称: 长宁区税务局召开2020年第1次组织收入工作例会

  

  

      为谋划2020年组织收入平稳开局,夯实一月一季度“开门红”基础,区局于1月14日上午召开2020年度第1次组织收入工作例会。

      会议首先传达了市局组织收入会议相关内容,介绍了区局一月和一季度相关组织收入安排,并围绕一月一季度组织收入工作、重大或有因素等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区局主要负责同志指出,区局建立的组织收入月度会议机制效果显著,其目的在于深度把握当月以及近期收入趋势和重大一次性因素,更好的谋划当前、季度乃至全年组织收入工作,应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下去。区局主要负责同志总结了2019年区局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并对2020年组织收入工作提出目标上“三个确保”、落实上“三个到位”的总体要求:

      一是全年组织收入目标要做到“三个确保”。必须确保一月“开门红”,努力确保一季度微增长,全力确保全年税收正增长。尽力弥补测算出的收入缺口,发挥大企业尤其是亿元企业的“压舱石”作用;提前谋划和把握全年一次性因素,将月度税收均衡性调整到位,避免出现大起大落。二是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要做到“三个到位”。组织收入工作常态化进行,要从每个申报期、每个月、每个季度做起,从每个重点税源企业、每个所把握起。一要分析到位。收入分析是组织收入工作的基础,牢牢掌握经济决定税收这一基本规律,从宏观面、经济面、政策面来推算和把握住税收面。税收经济分析要牢牢把握区局三级重点企业,着力点要落实到各个管理所,从而为区委区府决策提供更全面的经济分析数据。二要把控到位。首先要汇报到位,把握重大变化、一次性因素到位。掌握企业的经营、交易变化,通过沟通配合、风控调查等渠道精准发现或有因素,及时汇报、牢牢跟进、后续跟踪、催报催缴,依靠各科室、各窗口部门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三要协同到位。进一步加强三级协同,区局税收收入层面要加强核算分析科、管理所、专管员之间的协同,一次性因素中要加强核算部门、政策部门、管理所之间的协同,特别是业务科室要发挥税收政策把握、指导上的重要作用,核算分析科要统筹把握税收的均衡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依法依规征收,齐心协力、相互支持,推动区局全年税收收入目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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