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2019年6月24日讨论,决定:
张宏伟任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
倪春雨任征收管理科副科长;
张宝任税收风险管理局副局长;
汪皓峰任财务管理科副科长;
李治鹏任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副科长;
王智铭任第一税务所副所长;
张琛琪任第二税务所副所长;
姜铮南任第六税务所副所长;
顾晓薇任第十七税务所副所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自2019年6月24日起至2020年6月23日止。
免去张宏伟的办公室科员职务;
免去倪春雨的征收管理科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张宝的第九税务所科员职务;
免去汪皓峰的第十税务所科员职务;
免去李治鹏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科员职务;
免去王智铭的第十一税务所科员职务;
免去张琛琪的第二税务所科员职务;
免去姜铮南的第六税务所科员职务;
免去顾晓薇的第十七税务所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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