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办公室、个人所得税科、财务管理科、第一税务所、第六税务所、第七税务所、第八税务所、第十税务所、第十三税务所、第十五税务所、第十六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2026 年 1 月 12 日决定,任命:
蒋荻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财务管理科科长;
徐昊旻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所长;
祁峥萍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所长;
戴莹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第七税务所所长;
江帆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第八税务所所长;
谭毅敏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所长;
陈莹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少华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副科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倪春雨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第十税务所副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绍庆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副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第十五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刘婷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第十五税务所副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第十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徐洁豪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财务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张宝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振雷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姚盛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第七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玉萍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第八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曹军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孔维焜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副科长职务。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2026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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