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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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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由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同时, 成立专门工作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本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办理本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维护,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的各项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

  大力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目前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机构概况(包括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咨询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动态(各类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积极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形式,积极打造集合网站、微博、微信、办公场所公告栏、纳税宣传等立体化信息公开平台,拓宽社会公众获得信息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秩序,加强信息共享,畅通受理渠道,做好现场及电话解答与指引,在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每道环节都严格遵照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严格对答复意见及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严肃答复时限,规范答复文书。2019年共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照合法程序予以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制度保障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一是健全网页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归口管理,努力提高上网信息质量。严肃信息审核发布纪律,对发布或转载的所有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未经审核不得发布,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平台建设

  积极维护税务网站,通过上海税务网第二稽查局网页及时更新与本局有关信息。发挥青年干部优势,通过宣传推广“上海税务”微博微信,提高其关注度和影响力。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做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告知”工作,积极将政府信息公开融入税务执法的过程中。设立公共查阅点,配置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方便接待公众来局自助查阅。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明确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并按照考核方案的规定开展了考核评估工作,以制度保障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充分发挥以考核促工作的良性作用,根据考评结果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方式方法,积极参加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提高专业素质,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56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85.3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虽然近期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已经有了长足发展,但和社会大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下一步我局将注重新媒体平台的开发利用,不断提高公众对税务信息的知晓度和获取便捷性。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不断加强学习和提升业务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具体、更符合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贴近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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