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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2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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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稽查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税务”网站(www.tax.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稽查局办公室(地址:常德路319号,邮编:200040,电话:62717510

电子邮件:swjclj@shanghai.gov.cn)。

一、概述

2011年本局按照市局要求和部署,根据《条例》、《规定》要求以及总局、市局相关文件的精神,积极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提高税务行政透明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本局具体工作相结合,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创新公开方式,健全公开机制,加强公开监督方面,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本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协调、落实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科所就涉及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做好相关的内容组织、信息提供以及保密审查工作,以切实从组织机制入手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积极依托 “上海税务”网(稽查六局政府信息公开专页)等载体公开本局相关政府信息,切实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在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结合稽查分局的工作特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占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发布本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如《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稽查局内设机构(部门)主要职能》等。

2、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及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最新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信息。

3、实行 “查前告知、查中公开、查后跟踪”稽查模式,向被查企业发放稽查程序告知书,公开稽查程序及法律救济途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被查企业告知处理、处罚结果,增强稽查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通过“上海税务”网(稽查六局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及时更新与本局有关信息,切实方便纳税人获取本局相关信息。
    2、通过税务干部向被查企业公开“三书一询”制度,实现稽查工作的全过程公开。具体为:入户检查时,在向企业发送《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同时,发送“三书”:即《税务稽查程序告知书》、《税务人员廉洁从政告知书》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公开税务稽查程序、强调执法廉政纪律、告知法律救济途径,让被查企业充分享有知情权;在检查结束后,发放《征询意见单》,就政策解释、公正执法、廉政执行等情况征询被查企业意见,增强稽查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规范和约束了本局稽查人员的行为,切实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中,本局结合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由业务部门将税收政策分行业予以梳理汇编,分别制作成广告业、货运代理业、房地产业等税收政策汇编光盘,由检查人员在入户检查时,将相应行业的政策光盘发放到企业手中,同时发放相关税收宣传册72份;在上海新客站白玉兰广场通过宣传板形式曝光了部分被本局查处的制售假发票的案件,公开了本局执法的透明度;在静安寺下沉式广场,向过路市民赠送自制的税收书签卡等政策宣传资料200份,内容涵盖发票真伪查询方法、税收政策咨询途径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本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严格按市局规定的程序操作,在受理过程中发现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具体,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发出了限期补正通知书。由于申请人逾期未补正,按规定作为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8776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渠道比较单一,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2012年将力争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借“上海税务”网稽查六局子网站上线之际,在市局具体指导下,首先争取在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上有所改进,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仅反映2011年度的情况。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66.67%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1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1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8776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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