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稽查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 “上海税务”网站(www.tax.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稽查局办公室(地址:常德路319号,邮编:200040,电话:62717510)。
2012年本局按照市局要求和部署,根据《条例》、《规定》要求以及总局、市局相关文件的精神,积极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在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结合稽查分局的工作特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业务类信息4条占26.67%,其他类11条占73.33%。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发布本局主要职责、机构领导、内设机构职能等。2012年本局更新机构领导信息1条。
2、执法三告知情况。在执法过程中,本局将执法身份、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通过现场告知、文书送达等形式告知被检查人。2012年本局已主动公开的4条业务类政府信息,均系本单位将无法联系到的被检查人的1份税务处罚告知书、1份税务处理决定书和2份税务处罚决定书,按有关规定,作公告送达处理。
3.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情况。2012年本局在政府采购网以及本局税务网页上公开招标、中标公告等采购项目公示等各类信息共计10条。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通过“上海税务”网(稽查六局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及时更新与本局有关信息,切实方便纳税人获取本局相关信息。
2、通过税务干部向被检查人公开执法身份、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实现稽查工作的全过程公开,让被检查人充分享有知情权,增强了稽查工作的透明度。本局将无法联系到的被检查人的相关税务文书按有关规定在本局税务网页上作公告送达处理。
3、2012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中,本局将税收政策分行业予以梳理汇编,分别制作了成品油行业、资本交易行业、出口退税企业税收政策汇编光盘。根据被检查人所在的行业,由检查人员将相应行业的政策光盘发放到被检查人手中,进一步提高了税收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2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2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6831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特别是在载体建设、公开内容等方面,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地加以研究、丰富和完善。对此,本局将在市局的领导下,按照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条例》、《规定》,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努力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仅反映2012年度的情况。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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