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稽查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 “上海税务”网站(www.tax.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稽查局办公室(地址:中山南路路865号,邮编:200011,电话:62717510)。
一、概述
2013年本局按照市局要求和部署,根据《条例》、《规定》要求以及总局、市局相关文件的精神,积极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在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结合稽查分局的工作特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3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3年更新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机构设置类3条占75%,其他类1条占25%。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发布本局主要职责、机构领导、内设机构职能等。2013年本局更新机构领导、机构概况、内设机构及职能信息各1条;新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条。另外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向导相关内容。
2、执法三告知情况。在执法过程中,本局将执法身份、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通过现场告知、文书送达等形式告知被检查人。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通过“上海税务”网(稽查六局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及时更新与本局有关信息,切实方便纳税人获取本局相关信息。
2、通过税务干部向被检查人公开执法身份、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实现稽查工作的全过程公开,让被检查人充分享有知情权,增强了稽查工作的透明度。
3、201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中,本局将税收政策分行业予以梳理汇编,分别制作了成品油销售、证券基金、出口退税相关税收政策汇编光盘。根据被检查人所在的行业,由检查人员将相应行业的政策光盘发放到被检查人手中,进一步提高了税收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4312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地加以研究、丰富和完善。对此,本局将在市局的领导下,按照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积极加大公开力度,努力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仅反映2013年度的情况。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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