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稽查局

本站热词:
导航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09:50
字号: [ ] [ ] [ ]
打印本页
【显示更多属性】
索引号:SY775207998020250000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本机关(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A楼1708室,邮编:200011,电话:62717510,电子邮箱:swjclj@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 本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的有关工作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机关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第四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此外,在网上发布税务行政处罚信息18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申请主体均为自然人,1件由申请人主动申请撤销,另外5件申请内容均涉及本机关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根据《条例》要求,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本机关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审查机制,以信息公开促规范执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确保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本机关围绕“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主题开展税宣月活动,通过投放税收宣传海报和视频、税收宣传活动进校园、召开税企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营造宣传声势,助力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五)监督保障方面

  本机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自查机制,积极组织专岗专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话、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

  2024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5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机关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局的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不够丰富,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机关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创新公开渠道。二是组织专岗专员进一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案例进行梳理,提升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