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稽查局

本站热词:
导航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3:08
字号: [ ] [ ] [ ]
打印本页
【显示更多属性】
索引号:SY002421220020230000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65号,邮编:200011,电话:021-63650088,电子邮箱:swjcyj@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本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税务稽查工作实际出发,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5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结4件。申请主体均为自然人,且均通过网络申请。在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直接沟通 ,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了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2022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本机关继续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平台建设方面,落实专人专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巡查和月度自查机制,及时维护更新基层政务公开目录,除此之外,紧紧围绕“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主题开展税宣月活动,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监督保障方面,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指标,以考核促规范、促落实。按照规定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话、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机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部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大,个别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不强。针对该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二是提升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本机关政务公开队伍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