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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

关于王春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8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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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奉任〔2022〕22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2-08-01
索引号:SY7354201880202200047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关于王春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各税务所、各科室 (局):

  经奉贤区税务局党委2022年7月28日讨论,决定:

  王春荣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所长;

  张文华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所长;

  唐亚琴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七税务所所长;

  何永红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税务所所长;

  朱晨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所长;

  张辉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五税务所所长;

  刘永强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七税务所所长;

  张彩凤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九税务所所长;

  周瑜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朱洪杰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副所长 (主持工作);

  周婧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

  钱振华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副所长;

  曹国权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九税务所副所长。

  免去王春荣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文华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唐亚琴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何永红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朱晨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辉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刘永强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九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彩凤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职务;

  免去周瑜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朱洪杰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周婧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二十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钱振华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曹国权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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