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各税务所、各科室(局):
刘琪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奉贤区税务局党委2022年12月12日讨论,决定:
刘琪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
叶语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副所长;
叶鹏飞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副所长;
洪晓溢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副所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
2022年12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各税务所、各科室(局):
刘琪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奉贤区税务局党委2022年12月12日讨论,决定:
刘琪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
叶语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副所长;
叶鹏飞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副所长;
洪晓溢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副所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