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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

关于徐芳洁、王吉龙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3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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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奉任 〔2025 〕 15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5-06-30
索引号:SY7354201880202500061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关于徐芳洁、王吉龙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各税务所、各科室(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决定,徐芳洁、王吉龙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徐芳洁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副所长;

  王吉龙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五税务所副所长。

  任职时间均自2024年5月29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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