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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08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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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UF4900000-20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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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区局政府网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1231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宏伟路52号,邮编:201400,电话:57414671)。

 

一、概述

2010年区局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截至2010年底,区局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1名,设立了3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同时在奉贤税务子网站上登载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运行正常,现就区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运作体系

区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贯彻落实《规定》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办公室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职能科室职责是: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监察室负责监督协查;信息科负责技术支持;其他科室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信息报送和初审。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区局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建立健全符合区局实际的相关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局规定,区局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信息产生(变更、失效)后的20个工作日内,编制(修改)公开目录,目录经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审批后上网公布。区局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或提供申请所需的政府信息。

2.落实信息审查、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审批流程,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审定、备案、发布,按照要求通过奉贤税务子网站、奉贤税务报纸、税企平台等渠道予以公开,定期梳理检查。在保密审查方面,各类公开信息必须经过各部门负责人初审、分管局领导复审、局主要领导把关等多道审核程序,本年度区局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失密现象。

3.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区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4.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制,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三)积极拓宽宣传途径,确保纳税人知晓了解

    为确保税务干部和社会公众知晓、理解、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局一是通过税务子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资料,方便学习和查询;二是充分利用区局“336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进一步丰富纳税人和公众涉税问题的咨询渠道,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三是开发推广集宣传、咨询、联系、沟通为一体的税企互动平台,拓展了纳税人获取涉税信息的途径;四是在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摆放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便于群众取阅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底,区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4条,占18.18%;业务类信息18条,占81.82%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人事,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统计数据,采购信息,监督举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上海税务网奉贤税务子网站。本机关主要通过奉贤税务子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同时,通过税务公告模块,及时发布相关热点涉税信息,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及时阅知,全年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20942人次。
  2.办税服务厅。通过区局第一税务所和第二税务所两个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涉税事项告知书、宣传资料架,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办税大厅还专设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
  333612366”咨询热线。创建和完善纳税服务平台,2010年初正式对外开通“336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丰富了纳税人和公众涉税问题的咨询渠道和信息公开平台,全年服务热线为社会公众解答疑问、宣传政策、公开信息共计6312人次。
    4
.大众媒体。充分依托电视台、电台、报刊等主流媒体,登载税收政策法规要点,介绍区局税务执法与服务情况等信息。

5.基层税务所、税务干部。发挥基层一线优势,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各种形式向全区两万多户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发送《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事宜告知书》等宣传资料;结合企业调研走访工作,近距离、面对面上门宣传税收政策;落实大企业管理,召开全区定点联系企业座谈会,广泛听取企业对税务工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将基层每位税务干部都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流动窗口。
  6.公共查阅点。本机关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宏伟路52号区局办公室,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11号区局第一税务所办税大厅及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水闸路159号区局第二税务所办税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在查阅点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
  7.其他渠道。召开重点税源企业培训会、分行业政策辅导会和园区、企业座谈会;编制新版《办税实用指南》;创办编发《奉贤税务》报纸;组织开展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宣传,梳理涉税事项告知书,对纳税人和经济园区进行免费发放;以手机短信方式发布办税提醒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局201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条涉及税务登记等税收信息,3条涉及纳税人个人缴纳税收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0年办理的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4件。

在已经答复的4件申请中,“申请内容不明确”1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25%,主要涉及税务登记、税收全面情况等信息。

其他情况3件。其中,“不予公开”3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75%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局在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对申请人收取检索费、复印费及邮寄费等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区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区局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6322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6312次,当面咨询接待10次。区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20942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侧重点需不断调整,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1年,区局将继续贯彻实施《条例》和《规定》要求,总结经验,加强分析、调研,进一步增强区局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提升公众满意度。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加强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经常性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和完善申请受理、后台处理、反馈答复、监督保障等工作流程和制度。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使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更多地了解信息公开工作,使税务干部熟悉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有关工作操作规程,提高服务水平,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0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区局及各科室、税务所,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01231日。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2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20%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4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1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3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3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22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631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0942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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