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以下简称本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奉贤税务”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税务网站”,网址为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fxta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宏伟路52号,邮编:201400,电话:57414671)。
一、概述
2011年本局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定,优化工作流程,拓展公开载体和形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融合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组织保障
本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列入绩效考核指标,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办公室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进一步密切沟通、凝聚合力、提升效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得到不断加强。截至2011年底,本局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名,设立3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同时在税务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二)完成网站改版,提升公开平台效能
按照市税务局统一部署,区局将税务网站改版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严格按网站改版工作各时间节点要求,从2011年9月底开始,经过对旧版子网站稿件移库、核对稿件数量、内容、整理报送相关文档和图片、创建站点、核对网站页面、录入和调整稿件等工作,完成税务网站创建和页面调整、确认,改版后于2011年11月30日正式上线,改版过程中对网站功能和界面进行了全面优化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条块更加清晰,内容更加丰富,全面提升了税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的效能。
(三)丰富公开载体,加强与纳税人互动
本局积极依托信息化等手段不断拓展税企沟通渠道,丰富公开载体,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加大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一是进一步发挥本局“336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功能,丰富纳税人和公众涉税问题的咨询渠道和信息公开平台;二是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税收宣传媒体平台,把信息公开工作和税收宣传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三是进一步深化奉贤税务税企互动平台应用,及时更新发布涉税事项工作通知和税收政策;四是以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积极整合宣传资源,扩展政务公开形式和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信息24条,占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人事、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统计数据、采购信息、监督举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主要有以下几类:
1.机构职能设置情况。发布本局机构概况、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局领导简介、办税窗口等信息,全面反映本局最新机构设置情况。
2.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时限和依据等信息。发布经本局审批具有印制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资格,以及准予调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企业名单,行政许可项目做到每月更新,每月编目。
3.最新税收政策及办税信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及时发布税收政策等相关辅导信息。
4.企业欠税公告和非正常户公告等信息。分季度公布欠税企业的名单、欠缴税款明细等信息,分月公布非正常户企业名单、经营地址等信息。
5.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按照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公开本局所涉及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发票工本费两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作为区局唯一官方网站,月访问量最高达十几万人次,本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的同时,从纳税人需求出发,及时提供各类服务类信息,加强信息维护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发挥了积极的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办税服务和互动参与功能,受到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欢迎,税务网站全年访问量达830361人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全年访问量达57070人次。
2.办税服务厅。通过本局第一税务所和第二税务所两个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涉税事项告知书、宣传资料架,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办税大厅还专设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区局相关业务科室骨干还定期到办税服务厅现场接受纳税人的涉税咨询,为纳税人释疑解惑。
3.“33612366”咨询热线。进一步发挥本局“336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功能,加强管理,规范解答口径,制定工作规程和作业标准,细化操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丰富纳税人和公众涉税问题的咨询渠道和信息公开平台,全年服务热线为社会公众解答疑问、宣传政策、公开信息共计13427人次。
4.大众媒体。充分依托电视台、电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宣传税收政策法规要点,介绍本局税务执法与服务情况等信息。2011年,在奉贤电视台发布涉及本局新闻13条,在《中国税务报》发布相关新闻3条,在《东方城乡报》、《奉贤报》等刊物上发表文章数十篇,专版9期,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扩展。
5.基层税务所、税务干部。发挥基层一线优势,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各种形式向全区两万多户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发送《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事宜告知书》等宣传资料;结合企业调研走访工作,近距离、面对面上门宣传税收政策;通过大企业联系制度、定期走访制度、问卷调查等方式汇总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广泛听取企业对税务工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将基层每位税务干部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流动窗口。
6.公共查阅点。本局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宏伟路52号本局办公室,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11号本局第一税务所办税大厅及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水闸路159号本局第二税务所办税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在查阅点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
7.税收宣传月。本局以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积极整合宣传资源,促进开展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月期间,各单位开展上街头、下社区、进学校、访企业、走园区、办培训、邀座谈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利用奉贤税务税企平台、33612366等平台,通过电视台、电台、奉贤报等新闻媒体,利用区内29条公交线路的车体及车载多媒体,发挥立体宣传优势,形成宣传合力。
8.纳税人学校。本局于2011年6月创立纳税人学校,选择纳税人最关注的办税事项、税收政策、热点问题作为教学内容,因地制宜制订教学计划和内容,有针对性地实施教学,2011年共举办专题培训五期,获得良好的社会影响,创新性拓展了信息公开途径。
9.奉贤税务税企互动平台。进一步深化该平台应用,及时更新发布涉及纳税人的工作通知和税收政策。特别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开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栏专页,发布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通知、视频课件、表格和软件,并开通在线答疑等功能,极大地增强了政策辅导的广度和深度,拓展了纳税人信息获取渠道。
10.税宣资料的编制和发放。年内编辑出版《奉贤税务》宣传刊物共11期,向区领导、各镇和开发区领导、重点税源企业和广大纳税人发放近9万份,起到积极的信息公开效果;分企业篇和个人篇修订新的《办税指南》,以纸质(7000份)和光盘(1万份)两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和部分纳税人进行发放;专门组织力量对涉税事项的办理流程、所需资料等内容进行逐一梳理,并根据“一事一告知”的原则整理、汇编《涉税事项告知书》,完成71项常用涉税事项的汇编,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各税务所涉税资料取阅架等多种途径向纳税人提供,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3444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3427次,当面咨询接待15次,网上咨询反馈2次。本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57070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在服务纳税人、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如制度建设还需加强、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载体建设还有待丰富和加强等。
2012年,本局将继续贯彻实施《条例》和《规定》要求,总结经验,加强分析、调研,进一步增强本局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提升公众满意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对信息的梳理、整合工作,在信息公开范围上按照上级部署稳步推进,拓展广度和深度,提高信息更新速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与形式。聚焦区域经济和企业转型发展,依托网站、电视台、电台、报刊等载体,围绕各项税制改革试点进行宣传,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辅导,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1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包括本局(含各科、室、办、所),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10%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31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2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5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3427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57070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1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