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fxta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宏伟路52号,邮编:201499,电话:57420731)
一、 概述
2012年,本局在市局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企互动,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度,为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列入绩效考核指标,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办公室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进一步密切沟通、凝聚合力、提升效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得到不断加强。截至2012年底,本局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名,设立3个现场公开查阅点,设立1个现场公开受理点,同时在税务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二)利用公开平台。积极运用网站互动参与平台功能,增强税企间的互动交流;开通12366远程咨询热线,受理咨询,解答问题,收集热点,化解矛盾;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完善大厅功能,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的政务公开作用。
(三)依法规范公开。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规定编制并上网公开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经规范程序审核后,及时上网公布,并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维护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二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准确把握“谁制作、谁公开”等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维护申请人的权利。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 主动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人事、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统计数据、监督举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主要有以下几类:
1. 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时限和依据等信息。发布经本局审批具有印制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资格,以及准予调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企业名单,行政许可项目做到每月更新,每月编目。
2. 企业欠税公告和非正常户公告等信息。分季度公布欠税企业的名单、欠缴税款明细等信息,分月公布非正常户企业名单、经营地址等信息。
3.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 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2012年,作为区局唯一官方网站,月访问量最高达十万人次,本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的同时,从纳税人需求出发,及时提供各类服务类信息,加强信息维护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发挥了积极的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办税服务和互动参与功能,受到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欢迎,税务网站全年访问量达1210735人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全年访问量达20981人次。
2. 办税服务厅。2012年,通过本局第一税务所和第二税务所两个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涉税事项告知书、宣传资料架,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办税大厅还专设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
3. 12366远程咨询热线。开通12366远程咨询热线,统一接受纳税人的政策咨询,准确、详细地回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税收问题。2012年共接受电话咨询34734人次。其中,1月至3月接受33612366电话咨询3340个,33312366咨询电话自4月停止,接受12366电话咨询31394个。
4. 短信平台。全年通过短信平台向纳税人告知涉税事项办理结果、业务工作布置等各类信息115万余条。
5. 大众媒体。充分依托电视台、电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宣传税收政策法规要点,介绍本局税务执法与服务情况等信息。2012年,在奉贤电视台发布涉及本局新闻4条,在《中国税务报》发布相关新闻6条,在《东方城乡报》、《奉贤报》等刊物上发表文章16篇,专版10期,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扩展。
6. 公共查阅点。本局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宏伟路52号本局办公室,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11号本局第一税务所办税大厅及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水闸路159号本局第二税务所办税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在查阅点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
7. 税收宣传月。本局以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积极整合宣传资源,促进开展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月期间,各单位开展上街头、下社区、进学校、访企业、走园区、办培训、邀座谈,开展“一日税官”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利用奉贤税务税企平台、12366等平台,通过电视台、电台、奉贤报等新闻媒体,发挥立体宣传优势,形成宣传合力。
8. 纳税人学校。本局于去年6月创立纳税人学校,选择纳税人最关注的办税事项、税收政策、热点问题作为教学内容,因地制宜制订教学计划和内容,有针对性地实施教学,2012年共举办专题培训十五期,获得良好的社会影响,创新性拓展了信息公开途径。
9. 奉贤税务税企互动平台。进一步深化该平台应用,及时更新发布涉及纳税人的工作通知和税收政策。特别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开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栏专页,发布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通知、视频课件、表格和软件,并开通在线答疑等功能,极大地增强了政策辅导的广度和深度,拓展了纳税人信息获取渠道。
10. 税宣资料的编制和发放。年内编辑出版《奉贤税务》宣传刊物共11期,向区领导、各镇和开发区领导、重点税源企业和广大纳税人发放近9万份,起到积极的信息公开效果;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各税务所涉税资料取阅架等多种途径向纳税人提供,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2年度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0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7564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4734次,当面咨询接待16次,网上咨询反馈2次。本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20981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特别是在载体建设、公开内容等方面,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地加以研究、丰富和完善。对此,本局将在市局的领导下,按照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条例》、《规定》,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努力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仅反映2012年度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50%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36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35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926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2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47564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0981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1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