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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09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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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735420188020170001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网址:shanghai.chinatax.gov.cn/fxta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277号,邮编:201401,电话:57412732)

  一、概述

  2016年,奉贤区税务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丰富内容、优化服务、拓展平台、规范管理,致力于将内容详实、传输及时的涉税信息“直通车”开到广大纳税人身边。

  (一)丰富内容,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全面

  结合区域特点、税务职能和信息公开实际,强化税制改革及税收政策公开,注重发挥信息公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政府公开信息。今年,在公开内容上不断加大力度,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对外公布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同时,注重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具体,更关注民生、更贴近群众的需求,今年在官方网站上先后开辟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专栏、金税三期纳税辅导专栏、“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专栏、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试点专栏等,大力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普及,有效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

  (二)优化服务,依申请公开合规便捷

  区局配有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保证网站、电话、邮寄等受理渠道畅通,申请公开各个环节都严格遵照规章制度,做到合法合规、合情合理,杜绝工作随意性。对属于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均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正式的书面回复,说明理由详细充分,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三)拓展平台,信息公开渠道量多面广

  区局不断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搭建了以官方网站为主,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为补充的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官方网站更新稿件492篇,中国税务报刊登7篇稿件,新闻晨报19篇,新民晚报1篇,东方广播电台播报新闻3条,新闻报道市局网站录用11篇,奉贤税务报11期,奉税稽查报4期,奉贤报专版12期,征纳心连心杂志4期,奉贤电视台播放新闻6条,在市级以上媒体的上稿量名列全市税务系统前列。同时,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12366咨询热线、局长在线、短信平台、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对外宣传税收政策,并开发智能咨询机器人,成功搭载在“奉贤税务”微信公众号与外门户网站两大平台上,通过“提示式”和“互动式”相结合的交互方式,实现咨询问题锁定和回复问题的较高准确率,这是全国税务系统中首创。

  (四)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基础扎实稳固

  区局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落实,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管局领导亲自指导、办公室组织落实、科室协作配合、专职人员具体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责任追究和考核、信息公开保障等制度,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人事、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统计数据、监督举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主要有以下几类:

  1.机构人事信息。通过网站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干部任免等信息。

  2.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时限和依据等信息。发布准予调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企业名单,行政许可项目做到每月更新,每月编目。

  3.财务信息。上网公布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等。

  4.企业欠税公告、催报催缴通知、非正常户公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等信息。分季度公布欠税企业的名单、欠缴税款明细等信息,分月公布催报催缴通知、非正常户企业名单、经营地址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实时公布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2016年,区局依托全局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公开、办税服务、公众参与、管理推广为工作重点,不断探索,开拓创新,使网站功能进一步完善,信息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区16.4万户企业纳税人、100多万名纳税人提供高质量、高水准、人性化的网站服务。网站包括信息公开、办税服务、税收宣传、互动参与等四个板块,30多个栏目,全年共更新稿件492篇,回复网上提问356人次,网站总访问量606万次。

  2.办税服务厅。2016年,通过本局第一税务所和第二税务所两个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涉税事项告知书、宣传资料架,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办税大厅还专设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

  3.智能咨询机器人。2016年,区局智能咨询机器人“小贤”成功搭载在“奉贤税务”微信公众号与外门户网站两大平台上,这是全国税务系统中首创。通过“智能+人工”双管齐下的方式,实现机器人服务与人工服务的协同,具有强大中文自然语言和专业领域知识处理能力,通过“提示式”和“互动式”相结合的交互方式,实现咨询问题锁定和回复问题的较高准确率,目前累计互动量57.62万次。

  4.12366远程咨询热线。开通12366远程咨询热线,统一接受纳税人的政策咨询,准确、详细地回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税收问题。2016年共接受电话咨询27万人次。

  5.短信平台。全年通过短信平台向纳税人告知涉税事项办理结果、业务工作布置等各类信息182万余条。

  6.“奉贤税务”微信服务平台。截止2016年12月31日,微信平台用户3.28万人,年内开展了有奖问答、贺新春小游戏、小贤粉丝见面会等各类活动,共发布稿件807篇,阅读量470万次,累计转发及收藏16.7万次。

  7.大众媒体。充分依托电视台、电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宣传税收政策法规要点,介绍本局税务执法与服务情况等信息。2016年全年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稿件7篇,新闻晨报19篇,新民晚报1篇,东方广播电台播报新闻3条,新闻报道市局网站录用11篇,奉贤报专版11期,奉贤电视台播放新闻6条。

  8.公共查阅点。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277号本局办公室、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及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水闸路159号本局第二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在查阅点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

  9.税收宣传月。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主题,连续性地开展税收宣传系列活动。举办了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贤韵之巅”奉贤纳税百强企业印象沪上名家速写作品巡回展开幕活动、智能咨询机器人“小贤”粉丝见面会、“梦想孵化行动”税法进校园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一日纳税人”、“一日税官”角色体验活动和税企定向越野赛等,以互动类活动为主,社会反响热烈,宣传效果明显。

  10.纳税人学堂。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和税收新政策的宣传辅导需要,适时安排纳税人学校实体授课课程,同时拓展网上办学模式,为纳税人搭建学习、答疑、互动的良好平台,形成“实体+网络”全覆盖课堂。全年共开设纳税人学堂27期,参训企业1.32万户次

  11.税宣资料的编制和发放。年内编辑出版《奉贤税务》宣传刊物11期、《征纳心连心》4期、《奉税稽查》4期,向区领导、各镇和开发区领导、重点税源企业和广大纳税人发放近9万份,起到积极的信息公开效果;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各税务所涉税资料取阅架等多种途径向纳税人提供宣税资料,方便纳税人阅览。

  12.“上海税务”微博微信。借助微博、微信这一新媒体,通过设置“热点问答”、“学习园地”、“税收趣闻”等栏目,让纳税人获取税收知识的同时,走进税务,了解税务,无形中拉近征纳之间的距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6年度收到17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从申请渠道看,当面申请1件,占总数的6%;网络申请14件,占总数的82%;信函申请2件,占总数的12%。目前,网络申请已成主要形式。

  图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情况

  从申请内容来看,18%的申请涉及税务登记,82%的申请涉及纳税信息。

  图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分布情况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6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占总数的6%;“同意公开”2件,占总数的12%;“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占总数的6%;“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3件,占总数的76%。

  图3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0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86万余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7万人次,当面咨询接待2万人次,智能咨询机器人互动量57万人次。本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6.1万多人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方式创新、意识普及和团队管理上还有待提高。2017年,区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强化对信息公开属性的复核监督,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度,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种类,积极提升主动公开率。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仅反映2016年度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3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17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4

       4.信函申请数

  

  2

    (二)申请办结数

  

  17

       1.按时办结数

  

  17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3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 

       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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