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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費自動繳費功能

發佈時間:2023-01-16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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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時間:2023-01-13 13:23

  留言標題:社保費自動繳費功能

  留言內容:我公司在繳納社保費時選擇自動申報繳費的方式進行繳納,是不是就不需要手動進行繳費了?

 

  答覆時間:2023-01-16 09:57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選擇“自動申報繳費”時,單位無需手動申報繳納社保費,稅務部門對用人單位社保費的扣款時間為每月10日至15日(溫馨提示:每月具體扣款時間以公告為準),單位需確認所選擇的銀行賬戶中留有足額費款。每月9日(含)前完成繳費方式選擇為“自動申報繳費”的,扣款從當月起生效;每月9日後完成繳費方式選擇為“自動申報繳費”的,扣款從下月起生效。

  注:繳費單位應于每月15日前繳納社會保險費,稅務部門對繳費單位扣款的時間原則上為每月10日至15日,如涉及節假日等因素調整,請以官方渠道發佈的社保費徵繳時間安排為準。

  以上回復內容僅供參考,涉及實際操作問題以主管稅務機關的判定為準。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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