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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填寫

發佈時間:2024-08-0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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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時間:2024-08-06 15:20

  留言標題: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填寫

  留言內容:請問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增值稅減免,應當如何填寫申報表?

 

  答覆時間:2024-08-07 10:11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徵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六、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等項目應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或者“未達起徵點銷售額”相關欄次;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徵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徵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徵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徵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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