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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徵免年限

發佈時間:2024-10-09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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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時間:2024-10-08 17:21:01

  留言標題: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徵免年限

  留言內容:請問目前個人對外銷售住房,增值稅徵免年限如何規定?

 

  答覆時間:2024-10-09 15:54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關於進一步優化本市房地産市場政策措施的通知》(滬建房管聯〔2024〕502號)三、調整住房稅收政策(一)調整增值稅徵免年限,將個人對外銷售住房增值稅徵免年限從5年調整為2年。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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