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備案表(樣表) | |||||||||||
備案人(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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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單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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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轉讓企業 |
名稱 |
**公司 |
地址 |
*路*弄*號*室 |
聯繫人 |
李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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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 |
12345678 |
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 |
**區稅務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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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 |
名稱 |
香港**公司 |
地址 |
香港*** |
聯繫人 |
張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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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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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國家(地區)或境內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 |
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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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 |
名稱 |
美國****公司 |
所屬國家(地區) |
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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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59號文第七條的情形 |
√□第(一)項 □ 第(二)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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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持有的股份佔被轉讓企業全部股份的比例% |
**% |
受讓方股權支付金額佔交易支付總額的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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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交易支付總額 |
*****美元 |
其中:股權支付金額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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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合同或協議生效時間 |
**年*月*日 |
被轉讓企業工商登記變更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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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聲明:本表所填報內容及所附證明材料真實、完整、準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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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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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主管稅務機關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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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説明: 1、受讓方若為非居民企業的,則在“所屬國家(地區)或境內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欄中填寫所屬國家(地區)名稱,若為居民企業的,則填寫境內所在地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名稱。 2、股權交易金額按股權轉讓合同的幣種填寫,備案人應在“屬於59號文第七條的情形”對應欄中打“√”。 3、本表一式兩份,主管稅務機關和備案人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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