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説明:
1.第2欄“申報核銷手冊(賬冊)號”:按本次申報核銷的手冊或賬冊號碼填寫。
2.第3欄“核銷起始日期”、第4欄“核銷截止日期”:按申報核銷賬冊的海關核銷週期起、止日期填寫。
3.第5欄“實際分配率”:按海關聯網監管加工貿易電子數據及企業調整情況計算填列,申報系統自動計算。
實際分配率=進口總值÷出口總值。其中,進口總值、出口總值應為按實際進出口情況,根據海關監管方式計算調整後的金額:
進口總值=(進口)進料加工(對口合同)【監管方式0615】+(進口)進料深加工結轉貨物【監管方式0654】+(進口)進料加工餘料結轉【監管方式0657】+(進口)進料加工料件退換【監管方式0700】+(進口)進料加工(非對口合同)【監管方式0715】+(進口)保稅工廠【監管方式1215】-(出口)進料加工餘料結轉【監管方式0657】-(出口)進料加工復運出境的原進口料件【監管方式0664】-(出口)進料加工料件退換【監管方式0700】-(出口)進料加工項下邊角料復出口【監管方式0864】-(出口)主動放棄交由海關處理的來料或進料加工料件【監管方式0200】-(進口)進料加工料件轉內銷【監管方式0644】-(進口)進料加工項下邊角料轉內銷【監管方式0844】
出口總值=(出口)進料加工(對口合同)【監管方式0615】+(出口)進料深加工結轉貨物【監管方式0654】+(出口)進料加工(非對口合同)【監管方式0715】+(出口)保稅工廠【監管方式1215】+(出口)進料成品退運【監管方式4600】-(進口)進料成品退運【監管方式4600】。
4.第6欄“已申報出口額”:按企業已申報免抵退稅的出口銷售額(人民幣)計算對應手冊或賬冊的已申報出口額填寫。
5.第7欄“應調整免抵退稅額”:根據實際分配率計算實際免抵退稅額,對前期已參與計算的免抵退稅額進行調整,本欄體現需要調整的金額。應調整免抵退稅額=根據實際分配率計算的實際免抵退稅額-前期已參與計算的免抵退稅額。
6.第8欄“應調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根據實際分配率計算實際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對前期已參與計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進行調整,本欄體現需要調整的金額。應調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根據實際分配率計算的實際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前期已參與計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7.“已核銷手冊(賬冊)綜合實際分配率”:按本次申報核銷的所有手冊(賬冊)的進口總值÷出口總值計算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