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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免(減)稅申請表

發佈時間:2016-09-0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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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免(減)稅申報表》填表説明

 

  1.本表由車輛購置稅納稅人在辦理免稅、減稅備案時填寫。本表可由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系統列印,交納稅人簽章確認。

  2.“納稅人名稱”欄,填寫納稅人名稱。

  3.“證件名稱”欄,單位納稅人填寫《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者《稅務登記證》或者其他有效機構證明;個人納稅人填寫《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明名稱。

  4.“證件號碼”欄,填寫《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者《稅務登記證》或者其他有效機構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的號碼。

  5.“車輛類別代碼”欄,按表下備註欄中“車輛類別代碼”對應的數字填寫。

  6.“合格證編號(或貨物進口證明書號)”“廠牌型號/車輛名稱”“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 “發動機號”欄,分別按車輛合格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或《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中對應的編號、車輛品牌和車輛型號、車輛名稱、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發動機號填寫。

  7.“購置日期”欄,購買自用車輛的填寫《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進口自用車輛的填寫《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自産、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車輛並自用的,填寫合同、法律文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生效或開具日期。

  8.“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其他有效憑證)”號碼和代碼欄,填寫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其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號碼和代碼。

  9.“免(減)稅條件代碼”欄,按表下備註欄中“ 免(減)稅條件代碼”對應的字母填寫。

  10.“納稅人《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編號”欄填寫納稅人提供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上註明的字號。

  11.“納稅人留學類型代碼”欄按表下備註欄中“納稅人留學類型代碼”對應的數字填寫。

  12.“納稅人留學國家名稱”欄填寫納稅人提供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上註明的留學國家。

  13.“納稅人本人護照號碼”欄填寫納稅人提供的護照號碼。

  14.“納稅人專家證號碼”欄填寫納稅人提供的“專家證”上註明的證件號碼。

  15.“納稅人專家證發證日期”欄填寫納稅人提供的“專家證”上註明的“發證日期”。

  16.“納稅人專家證有效止期”欄填寫納稅人提供的“專家證”上註明的“有效期至”項目內容。

  17.“免稅圖冊版本號和頁碼” 欄填寫納稅人申請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減免稅,所依據的免稅圖冊版本號和頁碼。

  18.“減免稅依據”欄填寫納稅人申請減免稅所依據的法律法規。

  19.本表一式二份(一車一表),一份由納稅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稅務機關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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