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扣除明細表》填表説明
一、適用範圍
本表適用於個人發生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進行個人所得稅前扣除時填報。
二、報送期限
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申報、納稅人辦理自行申報時一併報送。
三、本表各欄填寫
(一)表頭項目
1.捐贈年度:填寫個人發生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的所屬年度。
2.納稅人姓名和納稅人識別號:填寫個人姓名及其納稅人識別號。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上載明的“公民身份號碼”;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填寫稅務機關賦予的納稅人識別號。
個人通過自行申報進行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扣除的,填寫上述兩項。扣繳義務人填報時,無須填寫。
3.扣繳義務人名稱及扣繳義務人納稅人識別號:填寫扣繳義務人的法定名稱全稱,以及其納稅人識別號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扣繳義務人在扣繳申報時為個人辦理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扣除的,填寫本項。納稅人自行申報無須填報本項。
(二)表內各列
1.第2列“納稅人姓名”和第3列“納稅人識別號”:扣繳單位為納稅人辦理捐贈扣除時,填寫本欄。個人自行申報的,無需填寫本項。
2.第4列“受贈單位名稱”:填寫受贈單位的法定名稱全稱。
3.第5列“受贈單位納稅人識別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填寫受贈單位的納稅人識別號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4.第6列“捐贈憑證號”:填寫捐贈票據的憑證號。
5.第7列“捐贈日期”:填寫個人發生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的具體日期。
6.第8列“捐贈金額”:填寫個人發生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的具體金額。
7.第9列“扣除比例”:填寫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稅前扣除比例。如:30%或者100%。
8.第10列“扣除所得項目”:填寫扣除公益慈善事業捐贈的所得項目。
9.第11列“稅款所屬期”:填寫“扣除所得項目”對應的稅款所屬期。
10.第12列“扣除金額”:填寫個人取得“扣除所得項目”對應收入辦理扣繳申報或者自行申報時,實際扣除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金額。
11.第13列“備註”:填寫個人認為需要特別説明的或者稅務機關要求説明的事項。
四、其他事項説明
以紙質方式報送本表的,應當一式兩份,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稅務機關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