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21號)第二條及《關於進一步完善“非正常戶”管理工作的通知》(滬國稅徵科〔2011〕17號)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現將2023年10月份認定的“非正常戶”名單予以公告。
名單詳見附件。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寶山區稅務局
2023年11月1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21號)第二條及《關於進一步完善“非正常戶”管理工作的通知》(滬國稅徵科〔2011〕17號)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現將2023年10月份認定的“非正常戶”名單予以公告。
名單詳見附件。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寶山區稅務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