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局黨委紀檢組、各科室(局)、各稅務所:
經區局黨委2024年1月29日研究,決定:
莊敏志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寶山區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科科長;
邢佳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寶山區稅務局財務管理科副科長(主持工作)。
免去莊敏志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寶山區稅務局財務管理科科長職務。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寶山區稅務局
2024年1月29日
區局黨委紀檢組、各科室(局)、各稅務所:
經區局黨委2024年1月29日研究,決定:
莊敏志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寶山區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科科長;
邢佳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寶山區稅務局財務管理科副科長(主持工作)。
免去莊敏志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寶山區稅務局財務管理科科長職務。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寶山區稅務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