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8日
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寶山區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網(shanghai.chinatax.gov.cn/bstax/)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寶山區分局政府資訊公開辦公室(地址:上海市友誼支路87號403室,郵編:201999,電話:021-56109479,56105548,電子郵箱:bstax@shanghai.gov.cn)。
一、概述
2016年,本局認真貫徹《條例》、《規定》的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工作思路,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制度建設,細化工作流程,重點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基礎建設和渠道建設,在擴大資訊公開度、提升行政透明度、確保工作規範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
根據《條例》、《規定》工作要求,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由主要領導分管,一名副局長協管,辦公室主任負責,一名工作人員具體承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事宜,形成責任明確、協同合作、層層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建設
堅持從工作實際出發,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各項制度規定進行全面梳理,並完善了本局資訊公開制度,使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能夠規範、有序開展。
(三)推進資訊公開
2016年,本局按照政府資訊公開的相關工作要求,進一步豐富公開形式,深化公開內容,拓展公開渠道,全面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各項工作。一方面,按規範及時編制本局《政府資訊公開指南》、《政府資訊公開目錄》,及時公開各類政府資訊和服務類資訊,內容涵蓋機構人事、稅收政策、涉稅公告、工作動態、行政審批等多個方面。另一方面,積極參加市局組織的政府資訊公開專題講座,系統學習業務知識,同時開展本局內部的政府資訊公開培訓,提高稅務工作人員的業務水準。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2016年,本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8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一)主動公開範圍
1.稅務機構職能情況
公佈本局的機構設置情況,發佈本局各部門主要職責,公開內設機構及其職能。
2.本局科級領導幹部任免的情況。
及時發佈本局科級領導幹部任免的情況。
3.稅務行政審批相關資訊
定期公開本局受理的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批結果。
4.欠稅公告。
公開截止每季度末未按期繳納各類稅款的納稅人及其欠繳稅款情況。
5. 納稅申報催報、催繳公告。
定期公告送達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催報、未按規定繳納應繳稅款的催繳等情況。
6.主動公開公文資訊
按規定公開本局主動公開類公文。
7.服務類資訊
通過寶山稅務子網站的工作平臺,對本局納稅人學校開班培訓、辦稅軟體升級、辦公地址搬遷等事項及時通知,方便納稅人通過網路平臺了解本局各項工作。
(二)主動公開途徑
1.稅務網站
做好政府資訊公開專欄建設,設置分局概況、領導專欄、機構人事、涉稅公告、財務資訊等子欄目,深化政府資訊公開。同時,做好稅收宣傳欄目建設,開設分局動態、稅收政策、納稅人學堂、創客之家、稅務文化、春風行動、稅宣資料等欄目,第一時間將相關的稅收資料以及納稅服務類資訊進行發佈,方便納稅人查閱。2016年度本局網站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275728次。
2.辦稅服務廳
在本局兩個辦稅服務廳設置諮詢窗口,解答納稅人的辦稅問題。通過電子顯示屏、公告欄、涉稅事項辦理流程宣傳板、宣傳資料架,對納稅人公開、宣傳稅收政策和辦稅須知。開闢網上辦稅服務廳體驗區,設立科所長值班和導稅員制度,提升納稅人辦稅滿意度。
3.基層稅務所、稅務幹部。
發揮基層一線優勢,進一步優化資訊公開方式。一是結合走訪調研活動,近距離、面對面到府宣傳稅收政策。二是將“建設線上線下融合的納稅人學堂”列為重點督辦項目,納稅人學堂全年共開展實體課程23期,總計82場次,受訓人數17000余戶次;發展線上課程,“寶稅之窗”微信公眾平臺、子網站、“寶稅之窗”APP共發佈學習視頻、文字培訓課件25個。三是召開座談會、交流會,主動了解稅收政策執行中的問題,認真聽取納稅人訴求,及時解決納稅人實際困難,努力將基層每位稅務幹部都打造成政府資訊公開的“流動窗口”。
4.新聞媒體。
本年度共有28篇新聞稿被《新民晚報》、《解放日報》、《中國稅務報》、東方衛視、廣播電臺、《寶山報》等媒體錄用,在《寶山報》開闢3期稅宣專版,進行“營改增、金稅三期”等熱點政策宣傳,有效發揮新聞宣傳正能量。
5.公共查閱點。
在本局公共查閱點(受理點)配置電腦、印表機等設備,方便公眾自助查閱。
6.稅收宣傳月。
依託稅收宣傳月,持續開展稅法進機關、廣場、學校、社區、企業、樓宇等 “六進”系列活動。在全市率先試點稅法諮詢進社區服務中心,打通納稅服務最後一公分;製作1分鐘動漫短片《稅小寶助您輕鬆辦稅》,以説唱形式宣傳“網際網路+稅務”創新服務舉措;圍繞“熱點政策問答”和“稅收工作成果”製作38塊稅宣展板,巡展足跡到達全區10個街鎮機關以及社區;參與市局“春之聲韻”主題活動等,宣傳成效良好。
7.“上海稅務”微網志、微信宣傳。
2016年,累計向上海市稅務局報送微網志、微信稿件84件。在微信、微網志、手機APP應用等移動平臺廣泛宣傳稅務相關政策。
8.12366遠端諮詢熱線。
2016年, 12366遠端諮詢熱線統一接受納稅人的政策諮詢,準確、詳細地回答納稅人提出的各類稅收問題。全年共接受電話諮詢16.9萬人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2016年共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3件,申請渠道為網路申請。
(二)申請處理情況
本局2016年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3件,其中“同意公開答覆數“2件,”,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1件,均按時辦結。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本局對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未收取費用。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本局2016年度發生針對本部門的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或訴訟案件0件。儘管沒有發生復議和訴訟案件,我們也注重分析歷年重點、難點和疑點問題,防患于未然,進一步規範和提高了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水準。
五、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6年,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在公開渠道的多樣性、資訊獲取的便捷性和政府資訊依申請等工作中有待進一步提高。2017年,本局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將認真落實《條例》、《規定》,緊緊圍繞區域經濟建設的發展目標以及稅務徵管模式改革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拓寬資訊公開渠道,加大稅收政策的公開力度,全面夯實工作基礎,完善制度機制,積極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科學、長效管理,不斷提升本局資訊服務的能力和水準。
六、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6年度本局範圍內的情況。
(二)附表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 | ||
(2016年度) | ||
填報單位(蓋章):寶山區分局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80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80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3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3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3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3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3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1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