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5日
引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寶山區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網(shanghai.chinatax.gov.cn/bstax/)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寶山區分局政府資訊公開辦公室(地址:上海市寶林路43號315室,郵編:201999,電話:021-56109479,56105548,電子郵箱:bstax@shanghai.gov.cn)。
一、概述
2017年以來,寶山區稅務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立足部門職能,加強監督檢查,積極穩步開展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工作思路,進一步拓展公開渠道、加大公開力度、完善公開程式,使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得以順利開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制度建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的工作要求,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建立由主要領導負全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辦公室承辦、其他科室和基層所聯動的組織體系,確保權責明確、配合得當。堅持從工作實際出發,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各項制度規定進行全面梳理,並完善了本局資訊公開制度,使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能夠規範、有序開展。
(二)借力新媒體,拓展公開渠道
2017年,本局按照政府資訊公開的相關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各項工作。一是做好子網站的政府資訊維護工作,按要求編制公佈《政府資訊公開指南》、《政府資訊公開目錄》,及時對目錄進行更新。同時,做好政府資訊源頭認定,完善上網保密審核等流程設置,對政府資訊申請處理採用電子化流轉。二是資訊公開力度不斷加強,圍繞納稅人的需求,加強對重點領域的資訊公開,有效提高公眾知情度和參與度。三是充分利用“寶稅之窗”微信、微網志新媒體平臺以及稅收宣傳月等渠道,強化資訊公開工作。
(三)強化學習,提升業務水準
一是指定專人負責資訊公開工作,做好公開審查、資訊報送、網路維護、申請處理、報表上報等工作。二是積極參加市、區兩級組織的政府資訊公開培訓,學習業務知識,提高資訊公開工作人員辦事的能力。三是加強和市局、其他分局的交流請教,積極探討工作中面臨的難點、重點問題,妥善處理資訊公開申請。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2017年,本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8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設置類資訊10條,業務類資訊70條。
(一)主動公開範圍
1.稅務機構職能情況。公佈本局的機構設置情況,發佈本局各部門主要職責,公開內設機構及其職能。
2.幹部任免情況。及時發佈本局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任免的情況。
3.稅務行政許可資訊。在子網站公開“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事項”等行政許可事項結果。
4.涉稅公告。每月發佈限期繳納稅款公告、納稅申報催報公告、非正常戶認定公告等。
5.財務公告。根據市稅務局、區財政局的具體部署,公告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寶山區分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和2017年預算。
6.服務類資訊。通過寶山稅務子網站的工作平臺,公佈最新政策、納稅指南、辦稅通知,並提供各類表格、軟體的下載。
(二)主動公開途徑
1.稅務網站
做好政府資訊公開專欄建設,設置分局概況、領導專欄、機構人事、涉稅公告、財務資訊等子欄目,切實方便納稅人獲取各類政府資訊。同時,做好稅收宣傳欄目建設,第一時間將相關的稅收資料以及納稅服務類資訊進行發佈,方便納稅人查閱。2017年度本局網站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129273次。重視“網上提問”、“網上投訴”、“局長信箱”辦理,傾聽納稅人的各類訴求,積極搭建與公眾交流互動的橋梁。
2.辦稅服務廳
在本局兩個辦稅服務廳設置導向臺,解答納稅人的辦稅問題。通過電子顯示屏、公告欄、涉稅事項辦理流程宣傳板、宣傳資料架,對納稅人公開、宣傳稅收政策和辦稅須知。規範大廳窗口工作人員服務規範,有效落實首問責任制。
3.12366納稅服務諮詢熱線
2017年區局12366納稅熱線共解答用戶提問17.7萬餘個。坐席人員認真答覆政策問題,輔導納稅人進行網上辦稅、實名認證、受理投訴舉報等實際操作問題,並通過強化學習,不斷提升答覆準確率和服務規範性。
4.基層稅務所、稅務幹部
發揮基層一線優勢,進一步優化資訊公開方式。一是結合走訪調研活動,近距離、面對面宣傳稅收政策。二是依託納稅人學堂,開設常規課程、專題課程和特需課程。全年開設實體課堂23期,47場,其中與區財政聯合舉辦財稅新政聯訓班12期,培訓納稅人近8400人/次,發放宣傳資料1萬餘份。圍繞“六項減稅”等新政開展納稅人培訓工作,將培訓課件和視頻上傳至“寶稅之窗”微信平臺,方便納稅人開展自助學習。三是召開座談會、交流會,主動了解稅收政策執行中的問題,認真聽取納稅人訴求,及時解決納稅人實際困難。
5.新聞和政務資訊
新聞方面,2017年在《中國稅務報》刊登新聞8篇,《經濟日報》刊登新聞2篇。上海新聞綜合頻道對區局進行1次報道,併為央視、東方衛視和寶山電視臺各提供1次拍攝素材。政務資訊方面,2017年共向市局、區委區政府報送政務資訊118篇,其中61 篇被上級部門採用。
6.稅收宣傳月
把握稅宣月常規陣地,利用稅宣月開展稅收展板巡展,民營企業座談會、稅法宣傳進地鐵等多項活動,並利用新聞媒體做好平臺宣傳。創新開展稅法宣傳進校園活動,與上海大學簽訂稅校共建協議,創建稅法宣傳基地,形成稅收普法教育協同共治新格局。
7.微網志、微信宣傳
2017年,累計向上海市稅務局報送微網志、微信稿件160篇。截至2017年底,“寶稅之窗“微信閱讀量近百萬人次,累計發佈圖文一千四百餘條;”寶稅之窗“微網志閱讀總數八千余人次,累計發佈圖文一千七百餘條。
8.公共查閱點
在本局公共查閱點(受理點)配置電腦、印表機等設備,方便公眾自助查閱。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2017年共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26件, 16件為網路申請,10件為信函申請。
(二)申請處理情況
本局2017年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26件。其中“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1件,”不同意公開數(涉及個人隱私)“1件,”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1件,”資訊不存在“2件,“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7件,”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14件,均按時辦結。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7年本局對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未收取費用。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2017年度,本局未發生因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引起的行政復議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今後我們也將更加重視,防患于未然,進一步提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水準。
五、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7年,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2018年,本局將做好以下幾點:一是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規定》,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資訊公開相關規章制度,夯實政府資訊公開的工作基礎。二是進一步拓寬資訊公開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微網志、網站等平臺提高公眾對政府資訊的知曉情況,不斷提升本局資訊服務的能力和水準。三是進一步優化資訊公開處理流程,規範依申請公開答覆,方便公眾及時獲取所需資訊。
六、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7年度本局範圍內的情況。
(二)附表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 | ||
(2017年度) | ||
填報單位(蓋章):寶山區分局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80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80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26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16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1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26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26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26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1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1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1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1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2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7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14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