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條件
1.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間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只有這兩種分配方式,納稅人可以根據情況自行選擇。(2023年1月1日起,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現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2.監護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個人所得稅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嗎? 答: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本辦法所稱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執行。“
因此,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費用支出在可以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3.我不是孩子親生父母,但是承擔了他的撫養和教育義務,這種情況下我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嗎? 答:一般情況下,父母負有撫養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對情況特殊、未由父母撫養和教育的未成年子女,相應的義務會轉移到其法定監護人身上。因此,假如您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對其負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您就可以依法申報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4.父母雙亡的小孩由親戚領養,但未到相關部門完成領養手續辦理,是否可以由實際領養人享受子女教育扣除政策? 答:根據國發〔2018〕41號第二十九條,“本辦法所稱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本辦法所稱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本辦法規定執行。”對情況特殊、未由父母撫養和教育的未成年子女,相應的義務會轉移到其法定監護人身上。因此,如果該親戚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對其負有扶養和教育義務,該親戚就可以依法申報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5.殘障兒童,由於身體原因無法接受義務教育,送至託管班,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答:對於3歲到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殘障兒童,其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對於已達到入學年齡,將兒童送入有學籍的特殊教育學校的父母,也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6.通過福利院資助助養的孩子,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的扣除?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體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執行。如納稅人與所助養的孩子不構成上述關係的,不能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二、重組家庭 7.對於存在離異重組等情況的家庭子女而言,該如何享受政策? 答:具體扣除方法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一個孩子扣除總額不能超過2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過2個。 三、受教育地 8.父母是中國國籍居民個人,子女是外國國籍,分別在境內和境外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答: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的子女為外國國籍,無論接受境內還是境外學歷教育,均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9.在民辦學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嗎? 答:可以。無論子女在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接受教育,納稅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10.在境外學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嗎? 答:可以。無論子女在境內學校或境外學校接受教育,納稅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四、升學、休學銜接(參軍、跨境聯合培養) 11.子女6月高中畢業,9月上大學,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可以扣除。對於連續性的學歷(學位)教育,升學銜接期間屬於子女教育期間,可以申報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12.在大四期間保研、考研成功,9月研究生入學,大學畢業到9月入學期間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嗎?大學畢業後一直備考研究生,未就業,後考上研究生,此段備考期間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嗎? 答:問題1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連續性學歷(學位)教育的升學暑假期間可以正常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問題2不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待業備考期間未取得相關學籍證明,且實際未接受全日制教育,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13.子女大學畢業,研究生在國外在讀,已辦理了學籍,還沒有入學,在國外學校辦理了休學,明年去上學。休學(非因病休學,是學校統一規定先辦學籍入學,明年統一開學的)期間在國內上班實習。納稅人諮詢,休學期間該子女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研究生正式開學後該子女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由於已辦理了學籍,且為非主觀原因的休學,因此休學期間以及研究生正式開學後父母可以正常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14.寒暑假算不算在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期間內? 答: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學歷教育和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期間,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15.大學期間參軍,學校保留學籍,是否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 答:服兵役是公民的義務,大學期間參軍是積極響應國家的號召,休學保留學籍期間,屬於高等教育階段,可以申報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16.參加“跨校聯合培養”需要到國外讀書幾年,是否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答:一般情況下,參加跨校聯合培養的學生,原學校保留學生學籍,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 五、涉及繼續教育 17.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屬於子女教育還是繼續教育,由誰扣除? 答:這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定。一種情況是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由小學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階段)的支出,納稅人可以按照每個子女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第二種情況是納稅人自己接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繼續教育,在受教育期間,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但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六、填報注意事項 18.填報子女教育扣除時,我該怎麼填寫教育終止時間? 答:教育終止時間是指子女因就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繼續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時點。如果填寫了教育終止時間,從次月起,就不再繼續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如果您的子女當前受教育階段即將畢業,但還會繼續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則無需填寫,否則無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19.我女兒8月之前在境內上本科,從9月開始在境外上研究生,在個人所得稅app中子女教育項目是填寫一條高等教育資訊還是需要填寫兩條高等教育資訊? 答:對該情形,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階段,在一個年度中間存在升學、轉學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階段不變,年度中間無需細化填寫。但下一年度,需按照新的資訊填報。 20.前兩年在中國讀書,後兩年在國外讀書,現在填寫資訊選擇中國還是境外?證書由境外發放,沒有學籍號,怎樣填寫資訊,是否可以扣除? 答:目前,子女教育允許扣除境內外教育支出,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僅限于境內教育,不包括境外教育。如符合子女教育扣除的相關條件,子女前兩年在國內讀書,父母作為納稅人請按照規定填寫子女接受教育的相關資訊;後兩年在境外接受教育,無學籍的,可以按照接受境外教育相關規定填報資訊,沒有學籍號可以不填寫,但納稅人應當按規定留存相關證書、子女接受境內外合作辦學的招生簡章、出入境記錄等。 |